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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华舜铝材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浙江省余姚牟山镇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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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华舜铝材有限公司年产铝棒500吨、铝型材400吨、回收铝熔炼铝锭1.2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信息公示

    2018-7-31 10:41:35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铝棒500吨、铝型材400吨、回收铝熔炼铝锭1.2万吨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宁波华舜铝材有限公司前身为余姚市金属软管拉丝厂,成立于2003年,属于余姚市的福利企业,2005年更名为余姚市华盛铝材厂,又于20095月更名为现有企业名称——宁波华舜铝材有限公司。公司坐落于余姚市牟山镇工业园区,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目前主要产品为铝型材和回收铝熔炼铝锭,年产值3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紧邻厂界的河流、青山港(项目东侧约710m)、湖塘江(项目南侧约900m);涉及的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村庄或居民区共5处,旅游景点1处(位于项目西北1.2km),学校3所,分别为余姚市牟山镇初级中学(位于项目西南1.3km)、青港小学(位于项目东北1km)、新星幼儿园(位于项目东北900m),卫生院1座,为牟山镇卫生院(位于项目西1.7km)。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验证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调整后,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后纳管排放。与原环评相比,调整后废水不再直接排入附近水体,而是委托清运后纳管排放,有利于改善附近水体水质,环境正效益明显。根据监测结果,附近水体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因此可维持原环评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2、空气影响分析
    调整后,废气主要为生产铝锭产生的熔炼废气、生产铝型材产生的燃气废气、回收铝产生的回转炉烟尘和冷灰桶粉尘。熔炼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燃气废气因产生量少,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回收工序产生的烟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与原环评相比,调整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根据监测数据,项目附近环境空气各监测因子均能达标,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仍能维持原环评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3、噪声影响评价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监测,项目厂界四周及最近敏感点声环境均可达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仍能维持原环评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预选次料、铝灰、收集烟粉尘。预选次料、铝灰、收集烟粉尘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最终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污染周边环境,仍能维持原环评固废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5、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潜在的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泄漏、渗漏而污染地下水的风险。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标准、规范,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和岗位责任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风险事故的影响在可恢复范围内,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效果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MBR一体机设施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后纳管排入余姚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监测结果,外运废水水质能达到余姚市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废水处理设施有效。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熔炼废气,根据熔炼炉特点,将熔炼炉排烟口接入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针对回收烟粉尘,在设施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针对燃气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各污染因子均能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废气处理设施有效。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主要有:风机安装有消音器,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厂区加强绿化,加强设备维护。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四周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环保措施有效。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预选次料、铝灰、收集烟粉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预选次料、铝灰、收集烟粉尘出售综合利用。目前厂区建有一个一般固废暂存库,采取了地面硬化、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固废按性质分类收集储存。
    项目固废均进行了妥善的储存与处置,未污染周边环境,环保措施有效。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做好地面和污水处理系统的防渗措施,以减少废水对周围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
    ②制定片碱的保管、领用、操作的规章制度,防止乱用乱倒。
    ③加强在职工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教育管理,特别是危险岗位的操作工,必须按规定经过安全操作的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单独上岗,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④制定风险事故的应急方案并落实到人,一旦发生事故,就能迅速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控制,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⑤加强车间的强制通排风,保证车间拥有良好的空气环境。
    ⑥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减少与皮肤、眼和呼吸系统的接触。操作时穿防护服和戴防护眼镜。如皮肤受到沾污,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工作服受到污染,立即脱掉送去洗涤。操作现场应备置安全信号指示器、冲洗设备和洗眼器。
    ⑦建立风险事故应急监测方案,配备监测人员及监测设备。
    ⑧充实已有的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平时应急演练、公众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地下水和土壤的监测结果,未发现有超标情况,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另外根据对公司的调查,历史上未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因此可认为风险防范措施是有效的。
    6、补救措施
    ①对车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确保污染区域污染物不会发生下渗。
    ②污水处理设施池壁、池底及收集管道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③加强检查,防水设施及地埋管道要定期检查,防渗漏地面、排水沟和雨水沟要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地面裂痕,并及时修补。
    ④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防止废水渗入地下水和雨水系统。
    五、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华舜铝材近年来虽然对产品工艺、环保设施等进行了优化,但产品主要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产品方案未调整、产品产能未增加、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亦未增加,故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项目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经沟通决定以后评价予以完善环保手续,并作为企业今后环保管理依据。根据现状调查,项目现状各废气、废水及噪声均配套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由各项监测结果显示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正常生产下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现状排放的COD、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未超出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项目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有所改进。项目安全隐患可以控制,其风险水平可以接受。综上,从环保角度而言宁波华舜铝材有限公司年产铝棒500吨、铝型材400吨、回收铝熔炼铝锭1.2万吨建设项目现状基本符合环保要求。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企业自有网站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宁波华舜铝材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牟山镇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13777166516
    (2)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
    联系电话:0571-28257973
    (3)当地环保部门/审批部门:余姚市环保局
    地址: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舜水南路119号)
    联系电话:62736306
    八、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环境影响后评价(全本)将在宁波华舜铝材有限公司进行公开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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